上大學期間我們班女生多,男生少,我的資源平平,主動性又不強,從沒有哪個男生向我示愛,我也沒發現哪個男生讓我心潮澎湃。倒是有二個高中時的同學時常打個電話、發個簡訊什麼的,但都沒向我丟擲過“橄欖枝”。在美國讀書時曾同一個師兄處了幾天,真就幾天,這個師兄目的性太明確了,同居、結婚、定居,是他的行動路線。可我行動路線卻是戀愛、戀愛、再戀愛,我是個正常女孩,不能還沒體驗到刻骨銘心的愛情就成為他人之妻了。回國後倒是在家裡的催促下見了一些人,有十幾個吧,但都是見過二、三次面就“拜拜“了。
眼下我很珍惜同王明軒的交往,也很主動。我雖然是個比較理性的人,但不是個矜持的人,也不是那種特別喜歡掌控別人的人。
同王明軒的交往多數都是在飯店裡。我不喜歡逛街,置身於花紅柳綠的人海中我時常會有窒息的感覺,生活日用品多數是網購,實在需要去商場都會選擇在商場剛剛開門時,那時人會少許多。
王明軒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語言,簡潔、深刻、別具一格。我時常感嘆搞藝術的人真的是每個細胞都打上了脫俗的印記,讓你灑脫、飄逸。
記得有一次我同他聊起北京的房價,他說了一段讓我耳目一新的話:房原本是一戶人家的方寸之地,夠棲身足矣。你非得把它變成宮,而你卻無法品味宮的韻味,所以你住的只能是室而非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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