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在當時都是體面人家的大家閨秀,尚且可以如此,民間對婦人再嫁自然更持寬鬆和理解的態度。不過正如現代一般,一方是頭婚,一方是二婚,家長心裡總是有些不樂意的,好像自己孩子吃了大虧。
李大娘便道:“趙家閨女、霍家閨女,我就看不出她們哪兒比董家娘子更讓人喜歡。那初紅能指著過日子?我說妹子,你可別犯糊塗啊。”
她看看楊氏臉色,見她沒有動怒,又說:“冬兒這孩子性情乖巧,人生得俊俏,能操持家務,裡裡外外都是一把好手,是個安份守己過日子的人。要說,她也命苦,自小沒了爹孃,她那個舅舅,把她養大了本就是想貨物賣了的。董家那孩子是個病秧子,從小摟著藥罐子過日子,只要眼睛不瞎的,誰看不出他活不長?結果她舅舅收了人家的聘禮,就愣把那苦命的閨女給扔進了火坑……”
楊氏摸挲著膝蓋沉默不語,李大娘苦口婆心地又勸:“冬兒那孩子許過人是不假,可是為人、品性、相貌都沒得挑,十里八鄉的有幾個閨女比得上她?要說過日子,這樣的媳婦兒你還不放心?你不是想拴住兒子的心嘛,如果娶個不可他意的閨女,只怕他更要往跑了。可要是冬兒這樣的小女子,那股子俊俏勁兒能甜進男人心裡去,你還怕不能把浩兒的心拴在你家炕頭上?”
楊氏有些意動,遲疑道:“你說……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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