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22 20:26:00
十八
陽光,原來可以那麼燦爛,
雖然沒有一點熱度,但已經足夠溫暖。
雖然還是一如既往的到凌晨3點左右醒來,
大腦不停的轉,所有的東西都不停的閃現,如同高速路上的車流,
雖然還是那麼的痛苦,但我還沒有想到死,因為我無法自主思考,
也就無法做出選擇,只是等待天亮,等待著刺眼的陽光砸在我的身上。
我想我還是足夠堅強的,不管這種堅強是否更有意義些。
我深深的愛著我的生活,我愛著我生命中所有的一切。
雖然有那麼多的痛苦,但我也愛著這些痛苦,
因為它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愛這個世界,真誠的愛著,所有的美好與不美好。
所以我選擇,消極且向上的繼續活著。
很意外的歪酷這個網站居然還健在。這是很早之前小千寫的一篇部落格。還以為早沒了。那時候剛流行部落格,還是在小千的QQ資料裡,找到了她在歪酷的部落格地址。就這樣不經意間走進了她的世界。我用了一下午時間瀏覽了她所有的日誌,然後心裡沉沉的,很不是滋味。因為她寫的每一篇文字都散發著一種淡淡的,不是憂傷,是一種晶瑩剔透的悲傷。一如她的臉龐。
晚上給她打電話請她吃飯,她猶豫了一會說好吧。然後我們就在小村子裡的一家川菜館第一次見面了。她有些拘謹,我說我喜歡你。她愣了愣,說咱倆不可能的,因為我喜歡女孩。我說這我知道。她很驚訝,我說我看了你的部落格,雖然你沒寫,但我能讀的出來,都是寫給另一個女孩看的。她看著我,想了想說嗯,就是上次你跟我要電話時候我旁邊那個。我想了半天沒想起什麼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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