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06 22:54:55
賀睿有些不耐煩的說,“那我也得去找她拿吧,行了先這樣,拿到了在給你電話。”然後賀睿就掛電話了。
聽著手機裡傳來嘟嘟的聲音,心裡就算氣的跺腳也沒有辦法,只要拿到戶口本了,就算天塌了我也不會打個電話給他,現在也是被逼無奈。
我真心打算告賀睿,還去諮詢過律師,但律師說像我跟賀睿這種情況,贏的機率是大,但贏了後也是支付小孩的撫養費而已,但前提是賀睿名下有資產,因為我們共同的房子,是我自己得到了,如果賀睿沒有資產,就一個一無所有的光人,那依然是得不到撫養費,給賀睿的懲罰就是坐幾年牢。
可這樣的結果,並不是我想要的,雖然我跟賀睿這樣了,但孩子始終是我們兩個的,如果我把賀睿告了,他也如我的願去坐了牢,等小孩慢慢長大了,在他的心裡面,他是不是會怪罪我?如果我不告賀睿,拿了戶口本我就自己帶著孩子,等小孩長大了,他心裡對我的是感恩,而不會有一絲的怪罪!
想到這樣我就心滿意足了,不是有句話叫做,先苦後甜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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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都忙著小孩戶口本的事情,也很少跟夏靜聯絡,她前幾天打電話給我,告訴我她去相親認識了一個男的,是在市政府上班的,人還挺不錯,有車有房又還是獨生子,而且聽媒人說,那個男的爸媽都是退休幹部,以前也都是在市政府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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