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13 11:19:39
《十二、各懷鬼胎》(下)
傅恆到任後辦的第一件事就震驚四座——令馬良柱誘殺良爾吉、阿扣和王秋。此舉無疑順應了軍心,因為除了訥親和張廣泗之外,幾乎所有官兵都斷定這三人是金川軍派來的間諜,大家宣稱:“莎羅奔之犯邊也,良爾吉實從之,後詐降為賊諜。張廣泗入奸民王秋言,使領蠻兵,我師舉動,賊輒知之”。
這話一方面確有不少事實依據,另一方面也不能排除清軍上下普遍推卸責任的習慣使然,既然仗打得這麼糟,咱們又都不願意對此負責,那麼不如徹底一點兒,把戰敗的原因都推給間諜得了。
得知三人被殺後,乾隆立即宣佈傅恆立下了大功,下令獎賞他雙眼花翎。所謂“眼”是指公孔雀尾羽上的眼狀圓,一個圓圈是一眼,清朝的花翎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眼數越多越尊貴。清初,皇帝以及親王、郡王、貝勒是不戴花翎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后女兒的丈夫戴三眼花翎,鎮國公、輔國公及和碩額附即妃嬪女兒的丈夫戴雙眼花翎,而五品以上的上三旗武臣即使立下大功,也只允許戴單眼花翎,文臣(不包括擔任武職的文官)則連花翎都不許戴。因此對於當時的清朝官員來說,雙眼花翎是難得的殊榮。
皇帝還在諭旨中強調,要國舅爺不得推辭。原來,乾隆此前對傅恆日夜兼程趕赴金川的迅速行動十分滿意,尤其是當他得知妻舅每天在數九寒冬“經天赦山,雪後道險”,有時道路艱險無法騎馬,竟然只能依靠腳底板“步行七十里至驛”的時候,更是感動萬分,下令賜他雙眼花翎,但被一向低調的傅恆“固辭”,因此這回乾隆特意要求他“毋更固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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