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晨這是要畏罪潛逃,咱們先去他家裡看看情況。”柳雨婷說。
很快,柳雨婷便辦好了拘捕令,帶著幾個刑警和我一起去了蔡晨的家裡。
我們在蔡晨家門口敲了半天門,屋裡一直沒人答應,不得已,我們只能選擇破門而入了。
蔡晨家裡是空蕩蕩的,客廳的茶几上,擺著一封信。
這信是蔡晨留下的,是他打印出來的。在信裡面,蔡晨承認了所有的罪行,不過他用挑釁的語氣告訴我們說,我們永遠都不可能找得到他。因此,就算我們掌握了他的證據,也拿他沒辦法。
“蔡晨居然跟我們玩這一手,說我們找不到他,看來他也不是那麼自信嘛!要是他足夠自信的話,就不會留這封列印的,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信了,而會親手寫一封。”柳雨婷說。
像這種列印的東西,又沒有簽名蓋章,確實是沒辦法作為證據的。因此,蔡晨雖然有些狂,但還算是比較冷靜。
他這是狂也狂了,但卻不給你留下任何的把柄。
我們把蔡晨的家搜了個遍,什麼有用的東西都沒有搜出來。這一趟,除了確定蔡晨確實已經跑了之外,可謂是沒有一點兒價值。
就在這時,我收到了一條簡訊。
“你們要找的人,在黑狗山。”
這簡訊是一個陌生號碼發來的,我立馬撥了過去,對方已經關機了。
發簡訊給我的人,肯定是玲兒。她每次都這樣,發完簡訊就關機。
“咱們去黑狗山吧!蔡晨很可能躲在那個墓裡。”我把簡訊拿給柳雨婷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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