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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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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12-31 08:35:56

NO.120

不過,這些肉麻的吹捧似乎並沒有讓楊堅感受到自己“君權神授,天命所歸”的那種踏實,隨著年齡的增長,晚年的他變得越來越多疑。

事實上,因為極度恐懼失去權力,很多權力慾望強烈的獨裁者都極度缺乏安全感。

楊堅也是這樣。

他幾乎對任何人都不放心。

他經常派自己的親信近臣去暗中調查文武百官,一旦發現官員有過失,就立即治以重罪。

他甚至還發明瞭釣魚執法。

有時他會故意派手下人向某些官員行賄,只要有人收受這些財物,就會立即被處死。

楊堅的執法也越來越嚴苛。

他在朝堂上放置了大杖,官員們犯了錯往往會被公開執行杖刑,而且為了立威,廷杖做得特別大,打一下相當於以前的三下,而且他要求行杖時下手必須要重,因此經常有人被活活打死。

楊堅對廷杖的興趣不亞於西門慶對女色的興趣,有時他一時性起,不甘心做觀眾,還要親自動手行刑。

神聖的殿堂居然成了血腥的刑場,高熲等很多大臣都看不下去了,便聯名上書勸諫:朝堂非殺人之所,殿廷非決罰之地。

楊堅這才勉強從朝堂上撤掉了大杖。

但沒過多久,他的手又癢了,由於手頭找不到杖具,他就用馬鞭在殿上把一個大臣當場打死。也許是馬鞭用著覺得不夠順手,不久他又重新在殿內設定了杖具。

正如癌症一旦復發往往會更加嚴重一樣,楊堅這次故態復萌,也更加變本加厲。

這次,他居然透過詔令的形式把廷杖的行為推廣到了全國各地:諸司論屬官罪,有律輕情重者,聽於律外斟酌決杖。——各部門給屬官定罪的時候,如果按律可以從輕發落但情理上感覺又是比較嚴重的,可以在法律規定以外酌情除以杖刑!

除了廷杖以外,楊堅殺起人來也是毫不手軟,為了一丁點小事,他往往就大開殺戒。

中央官員們有收受地方財物的,哪怕是一條馬鞭或者一隻鸚鵡,一旦被發現,都要被處以極刑,絕不寬貸。

有一次過年慶典的時候,當值的御史沒有對衣著不整的武官提出彈劾,楊堅立即命令把御史處死,理由是沒有履行職責。

諫議大夫毛思祖連忙進諫,勸楊堅不要殺御史——畢竟他是諫議大夫,如果不進諫的話,也是和御史一樣沒有履行職責。

但楊堅不但不聽,反而更加惱火:你小子真是浴缸裡玩潛水——不知深淺!既然你同情他,那就和他一起去做伴吧!

於是他乾脆把毛思祖也殺了。

右僕射楊素和鴻臚寺少卿(主掌外交接待的官員)陳延不和,有一次看到一家涉外賓館的地上有少許馬糞,還有一些服務員上班時間聚在一起賭博,便馬上向楊堅報告。

楊堅立即命令把鴻臚寺負責接待的主客令以及所有參與賭博的人全部杖殺,負有領導責任的陳延也被杖打得奄奄一息。

在楊堅的眼裡,這些平日高高在上的官員根本不是什麼天之驕子,而是千隻餃子——他想吃哪個,就可以隨隨便便讓哪個消失!

有權,就是這麼任性!

對官員都如此苛刻,對百姓當然更不可能寬容。

公元597年,楊堅下了一道令人匪夷所思的命令:盜一錢以上皆棄市——只要盜竊一文錢以上,都要在鬧市中處決!

有三個人因口渴在路邊的田地裡偷了一個西瓜,被抓到後三人都被斬首示眾。

一時間,全國的百姓都人心惶惶。

也許楊堅的本意是想透過嚴懲來維護治安,但事與願違,這樣的苛政反而讓社會更亂了——自此以後,各種群體性事件屢出不窮,各種大案要案層出不窮。

是啊,既然一點點小罪就要死,那還不如干脆幹一票大案!

有人還劫持了官員,要其轉告皇帝:自古以來,未有盜一錢而死者也!

迫於各方面的壓力,楊堅最後只好廢除了這條不得人心的法令。

日期:2015-01-05 08:29:54

NO.121

這一時期的楊堅朝令夕改,把法律當手紙,把治國當兒戲,幾乎和以前判若兩人。

當年的謙虛、謹慎和睿智已經一去不復返,就像逝去的歲月一樣。

他這樣肆意妄為,難道就沒有人勸諫嗎?

當然有。

大理寺少卿(相當於最高法院副院長)趙綽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一個。

有一次刑部侍郎辛亶穿了條紅褲子——這傢伙比較迷信,因為他聽說這樣穿有利於升官。

沒想到一條紅褲子竟然引得楊堅大發雷霆,他認為這是妖術,命趙綽將辛亶處死。

趙綽卻堅決不同意:辛亶法不當死,臣不敢奉詔!

楊堅勃然大怒——大概他正處於更年期,總是特別容易發火:你可惜辛亶的命,難道就不惜自己的命嗎?

隨後下令把趙綽斬首。

然而趙綽毫不畏懼,依然堅持己見:陛下可以殺臣,但絕對不可以殺辛亶!

很快趙綽被五花大綁,押到楊堅的面前。

楊堅又問他: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趙綽像劉胡蘭一樣寧死不屈:執法一心,不敢惜死!

楊堅不再多言,立即拂袖而去。

過了一段時間,他又下令赦免了趙綽。

還有一次,有兩個百姓因使用假幣被抓獲,楊堅要求將他們判處死刑。

趙綽反對說:按照有關律令,這種罪應該判杖刑,不應該殺!

楊堅很不耐煩:又不是殺你,關你什麼事!

趙綽卻不依不饒:既然陛下讓我執掌司法部門,這事怎麼能和我無關!

楊堅又說:撼大木,不動者當退!——搖大樹,如果樹搖不動就要知難而退!識相點!

趙綽的回答還是那麼強硬:臣望感天心,何論動木!——我希望能感動天子的心意,別跟我說什麼搖大樹的事!

這下楊堅更火了,赤裸裸地威脅道:你想威脅天子的權威嗎?

但趙綽卻依然不肯讓步。

楊堅不再理他,徑直回宮去了。

不過後來經過再三考慮,楊堅還是聽從了趙綽的建議,沒有把這兩人處死。

當然,任何一個時代都有像趙綽這樣為了公正不惜違背上意的人,任何一個時代也都會有為了迎合上意而昧良心的人。

趙綽的下屬、大理寺掌固(官名,負責府庫陳設)來曠就是這樣的人。

來曠看見趙綽屢屢和皇帝對著幹,覺得自己的機會來了,便試探著向楊堅上書,說趙綽量刑太寬。

這話很合楊堅的心意,因為楊堅也是這麼認為的——好幾次他想殺人,趙綽都不同意,這不是量刑太寬是什麼?

於是他龍顏大悅,當即把來曠升了官。

來曠自以為摸準了楊堅的脈搏——看來皇帝一定是對趙綽不滿,便再接再厲,又上表告發趙綽徇私舞弊違法釋放囚徒。

楊堅雖然覺得趙綽辦事不順他的心,但對趙綽的人品還是很認可的,因此對來曠的上表非常懷疑,便派人去調查此事。

調查結果很快出來了,這事子虛烏有,純屬汙衊。

楊堅大怒,下令將來曠斬首。

結果趙綽又不同意,堅持認為來曠罪不該死。

楊堅知道這傢伙的脾氣跟方舟子一樣——咬住了就不鬆口,便不跟他廢話,袖子一甩氣呼呼地回宮去了。

沒想到趙綽又再次奏報:陛下,來曠的事我不說了,但我還有別的要緊事必須面奏!

楊堅信以為真,於是在內宮接見趙綽:你到底還有什麼事?

趙綽說:我犯了三條死罪,第一、身為大理寺少卿,沒能管好自己的手下來曠;第二、依法來曠不應該判死刑,我沒能據理力爭;第三、臣本來沒別的事,是為了進宮見您而隨便瞎說的。

這番話以退為進,極為巧妙——顯然,趙綽不僅有超出常人的勇氣,更有超出常人的才氣!

楊堅聽了不由得啞然失笑,不知不覺怒也就消了。

一旁的獨孤皇后聽了更是大笑不已,當場賜給趙綽兩杯酒。

就這樣,來曠被免去死罪,改成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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