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看待閃婚的,隨著時代的轉變,越來越多的人步入了閃婚一族,是社會的需要,也是飲食男女的生理與心理的需要,更多的是壓在肩背上的重擔讓我們喘不過氣來。
我沒能免俗的成為了閃婚一族中的一員,與老公戀愛三個月,然後步入婚姻。看多了形形色色的閃婚後的分離畫面,總以為自己會成為例外,也挺直腰桿想站起來爭辯,閃婚也有真愛。就比如我和我老公!老實說,戀愛的三個月,我每天都甜甜美美,開開心心,我的老公強勢中帶了溫柔,英俊中多了帥氣,可能有人要說我這是QingRen眼裡出西施了,確實,至少在我心中,他很帥。
很多人問結婚的意義是什麼?有人回答是為合法,有人回答是為組建家庭,有人回答是為愛情。在我這裡,自當是從善如流了第三個答案。正如王菲那首歌的歌名,因為愛情。基於老公對我的好,我堅定且肯定地認為,結婚是因為愛情,給美麗的愛情一個神話。
卻不知神話之所以是神話,因為它是虛構的。而我與我的老公,從戀愛到婚姻,也如鏡花水月般空無。可我這個傻子卻直到婚禮的當天,直到新婚之夜,才發現了這個事實!人生有三大喜事:他鄉遇故知,金榜題名時,最後一個就是洞房花燭夜。
我的洞房花燭夜,前半夜如常進行,我們抱在一起纏綿悱惻,後半夜卻心碎成殤,夢也碎。原來,我不過是做了一場自欺欺人的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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