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15 15:10:56
我,易之之,女,剛活滿25歲。
我的左手臂上,有一個深深的煙疤。每到夏天,我會毫不避諱地套上背心熱褲滿大街地晃。
我不介意別人叫我女流氓,女混混。
因為,我不是。
那個疤的名字叫做——炮灰。它自從22歲那年長在我的身體裡之後,就再也沒有離開過我。
有人說,敢對自己下狠手的女人,不能小覷。
我不知道一個煙疤算不算狠,反正因為這個疤,我哭了半個月。心和疤痕,一起痛徹入骨。
我最終也沒有成為我想要成為的自己。唯一和22歲那年不同的,不過是我身邊的男人,從一個變成很多個,而已。
有人叫我**,有人暗地裡罵我狐狸精,有人覺得這女人有心計,還有人覺得我就是一傻X。
是,我是挺傻的。我在日均三千人流量的街頭,拒絕了999朵玫瑰的浪漫求婚,和一個看起來的確人模狗樣的男人。
仙女是一個很有趣的老太太,她有著足不出戶卻知天下事的特異功能。我前腳剛進門,煙霧繚繞的客廳裡就飄來仙女的一嗓子:人不作不會作死,腦子進水的人,就長你這樣。
我踢踏著高跟鞋,胡亂扔在了鞋櫃的一角,光著腳丫爬上了另一張沙發,從仙女的煙盒裡抽出一支,仙女眼睛斜了下我,默契地扔過來打火機,然後悠悠地嘆了一聲。
仙女是我媽,一個奇葩的老女人。抽菸喝酒打麻將泡男人,樣樣在行。我從不叫她媽,因為她從小就傳遞給我一個訊號:她就是天上的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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