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6 11:41:41
掌舵2
第四章 搶殼大戰
第二節 觀瀾湖高爾夫球場上的交鋒(4)
杜林祥笑了笑:“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嘛!對這種規定,其實很好規避。打個比方,咱們私下談好,股權轉讓價格四千萬,其中三千萬用現金,另外一千萬用房產抵扣。那我們就按三千萬的價格,簽署股權轉讓合同。另外咱們再籤個合同,我把價值一千萬的房產低價賣給你。看似兩份毫不相干的合同,監管部門抓不到任何把柄。”
所謂監管部門的規定,只是谷偉民的託詞。但他沒料到,杜林祥早想好了應對之策。谷偉民做出一副為難的表情:“做企業的都知道,現金為王。尤其我是做資本營運的,手上留那麼多房子做什麼?”
杜林祥說:“如果谷總一點都不通融,恐怕緯通即便有合作誠意,也是力有不逮。”
谷偉民猶豫了一陣說:“看在咱們交情的份上,可以通融一下。但有兩個前提,第一,用來抵扣的房產,必須是商鋪、寫字樓等商業地產,住宅地產我不要。”
杜林祥心想,谷偉民的確是個人精。商業地產比起住宅地產,拿到銀行去抵押貸款時,程式更簡單,價值也更高。杜林祥說:“這一點沒問題。第二呢?”
谷偉民說:“抵扣房產的總額,不能超過收購金額的15%,餘下部分必須用現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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