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到如今,僅憑我把許安芷救出來這事,她又開始懷疑上了:“媽,你不相信我是嗎?”
“也不是這樣,媽只是能理解你們想要孩子的心。”陳亦梅說完,拉開她隨身帶的小包遞給我一張卡:“這裡面有點錢,雖然不多,但也是媽的一番心意,你就先拿著吧。”
我一向知道張家的錢並不是那麼好拿的,把卡往她手裡推了下:“媽,許安芷起訴這事兒我真的不是我。請您相信我,如果是我的話不用您說我也會勸住她的。”
“你先拿著吧,如果小許那邊可以撤訴,媽在給你拿更多的錢。”陳亦梅還是執意要把錢給我:“其實還有件事媽沒能告訴你,反正毛毛現在的監護權已經在張芸那兒,這也算是媽對你的一點兒補償。”
“什麼?”我聽得這話猛的抬頭,正好碰到車頂,我捂著頭:“毛毛的監護權怎麼會在二姐那兒?我才是孩子的親媽,我還沒有答應呢?”
“你沒答應?”婆婆裝腔作勢的說,“這不是張南和你商量好的結果嗎?去辦理手續的時候,張南可是拿著你按過手印的同意書的呀?”
我仰頭靠在背椅上,那種從未有過的失落和絕望,瞬間充斥了我的全部。我原本一直認為他們那兩天的頻繁活動,是在為毛毛變更監護權做打算,只是沒有想到,張南早就把自己的孩子“送”給了張芸。
可是,陳亦梅所說我按過手印的同意書,又是從哪兒來的?縱然我心裡非常清楚自己沒有簽過這樣的同意書,但口說無憑,張南已死,這一切都已經死無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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