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說起來,在這裡的勞役內容又十分的簡單,如果要總結就是兩個字——挖掘,對,不停的挖掘,擴充地下世界可以用來居住活動的範圍,在這挖掘之外,還有一點小工作,那就是如果遇見有價值的礦石,也順便收揀起來。
而一般的情況,是五到十個人負責挖掘一個範圍的面積,沒有什麼特定的要求,只要在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挖掘完那個面積就算完事。
如果在規定的時間以內,沒有完成,但是礦石累積的足夠多,也能夠得到原諒,並且多給與一定的時間。
所以,挖掘的任何和礦石在服勞役人的眼中都是同等重要的。
這樣的勞役是沉重的,但可能是為了保護現在比較緊缺的奴隸,勞動的強度都還在承受的範圍內,除了我和夜嘯。
我不知道所有人的情況,不過就和我同一批的勞役人來說,我和夜嘯的勞役任務是最重的,不僅負責的面積大,時間上也沒有什麼優待,而且我們這一組的人只有我和夜嘯兩個人。
這是第一天把任務分配下來,我就覺得不公平的一點,但那負責我們的監工頭只給我們扔下一句話:“能力強,自然多做一些。如果不服氣,大可去搏鬥場。但是要逃跑的話...你們完全可以試試。”
面對這樣的答案,我只有沉默著答應了,夜嘯倒是想轉身就走,申請去搏鬥場,但是被我拉住了。
原因很簡單,我不想以勞役的身份去到搏鬥場,因為在對搏鬥場具體的瞭解了以後,我才發現,如果是自由人的身份去到搏鬥場,不管打幾場都隨時可以離開。但勞役,奴隸,或者準平民要打滿整整五十場,才能有離開搏鬥場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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