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又道,“娘您難道就不想為幾個姐姐的親事做主,我生病的時候手裡能有錢看病?大姐這樁婚事要退掉,但她總得出嫁,難道您就不想為她準備點嫁妝?”
這些話真是戳中了陳氏的心。她流著淚道:“想,怎麼不想?我做夢都想。”
“要是不分家,咱們家就一直得過這樣的日子,大姐今兒個也說了,即便退了孟家的親事,祖父祖母也不會給她訂好親事的。我想讓大姐過好日子。娘,咱們不為他們作牛作馬上,跟他們分開過吧,好不好?”
黑暗裡,陳氏苦笑了一下:“你這真是孩子話。父母在,不分家,這是祖訓。而且律令上說了,男丁得十二歲才能立戶(架空,作者就是這片時空的神,規矩由俺定,大家莫打我)。即便咱們想分出去,沒有立戶,你祖父祖母想要作主你大姐的婚事,照樣可以;咱們賺的每一文錢,他們都有資格來要。再者,分了家,咱們住哪?去哪裡找田地來種?莫非你還指望著你祖父會分你幾畝田不成?收成之前一家子的口糧呢?種子、牛、耕田的犁耙等傢什呢?咱們手頭一文錢都沒有,分家出去,就擎等著餓死吧。”
杜錦寧摸了摸下巴。她之前確實想得太簡單了,她沒想到十二歲才能立戶,而且錢和糧食,她還能想辦法憑本事賺回來;可房子是大開銷,她可沒有信心能一下子賺到這麼多錢。
看來,還是先賺錢,才能想別的。只是這大姐的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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