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我說得一半真,一半假。真的是我的確想弄清吳君霞案子的情況,假的是,這不是我的唯一目的,我是想借此調查梁輝案。
日期:2014-09-05 15:15:00
“你剛才還讓我不要庸人自擾,我看你自己都做不到,張瑤已經被移送到檢察院了,等檢察院稽核完公an的材料,就直接交給法院宣判了,這種故意殺人案,多半會被判死刑的,你又何必多此一舉。”顧遠洋半開玩笑半勸我說。
“你可還記得當初張瑤曾跑出來過,後面在我們樓層的公用廁所裡被帶走的。就是在廁所裡,我當著她的面,答應了要幫她。既然答應了,總是要做點事的吧。”事到如今,我把當時發生的事告訴了顧遠洋。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顧遠洋才說:“沒問題,這忙我幫了,等我訊息。”
在我打電話時,胖強下了車,我以為他是買菸去了。我打完電話,他也回到了車上,我想起他昨天才買了一包煙,就問他怎麼抽這麼快。
結果,胖強告訴我,他是下車打電話去了。他讓交警隊的朋友幫著查了一下,看看劉鵬名下有沒有一輛黑色的越野車。
這裡要說明一下,在我們市公an局的內網上面,每個民警都有備案,透過名字就可以查到你的警號和身份證號碼,交警則可以透過身份證號碼,在交管平臺上面查到名下的車輛資訊。
過了幾分鐘,交警回了話,劉鵬的名下並沒有車輛,這個結果讓胖強很是失望,我的心裡卻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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