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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在吵吵著人種平等,但這關林覓什麼事呢?

在荒無人煙的州際公路上疾馳,林覓一邊駕車,一邊思前想後腦海中湧動著千萬思緒。

原身主的父母親經營著一個金融公司,他們一直希望林覓可以走出心理疾病然後繼承他們的事業。

可原身主並不能走出他心理困境,而且正好金融界又掀起了一股巨浪,原身主父母經營的公司並不算小,可在沒有掌舵人的情況下,公司幾近覆沒。

原身主就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選擇了自殺,再次睜開雙眼的林覓卻依非往日的林覓。

穿越來的林覓花費了將近兩個月的時間處理了公司的事務,而他也因為前世的打擊選擇逃避城市,在中部買了一片牧場。

駕駛在算得上是渺無人煙的洲際公路上飛馳,播放一個悠揚的鄉村音樂,再或者來個死亡搖滾,都是不一樣的滋味。

穿過洲際公路,林覓便有點後悔開這個低底盤的跑車了,他現在走的是一條鄉級小路,路面坑坑窪窪不少,還沒有適應土豪身份的林覓一路開著車,一路心疼著這二百多萬刀的豪車。

帝國的流通貨幣以刀為單位,貨幣購買力還是相當可以的,一升牛奶只需要兩刀,首都中低產階級一個月的收入也只有五千左右。

現在還沒適應過來的林覓總是忍不住跟穿越前的世界相比,帝國的購買力可比美國強大多了,幾乎是華國的十倍,他現在基本上等於說是開著二千多萬的豪車,在坑坑窪窪的爛水泥地跑著!

聽著底盤時不時發出的慘叫,林覓感覺自己似乎心都在滴血!更別說他“被動搖滾”的屁.股了。

“狗屁豪車啊!減震效果這麼垃圾!”林覓開始懷疑買這輛車的別墅前總管一定是跟車行有什麼不可告人的PY交易!

等一路驚心動魄的開到羅蘭市區,林覓發誓,他再也不開著這麼豪車抄近道了!

到羅蘭市時,林覓已經開了整整一天的車,晚上十二點多他撐著精神吃了點麵包胡亂墊吧墊吧後,便倒頭睡在軟綿綿的床墊上。

對了,他是趴著睡的,原因——屁.股疼!

羅蘭市的氣候條件相當的不錯,整年幾乎一半的時間溫度都在二十度上下,剩下一半時間夏季最高溫度不會超過三十度,冬季溫度倒是愁人,平均在零下十度左右。

甚至聽說最低溫度那半個月,能達到零下二十度,一旦下雪一晚上時候就能達到膝蓋那麼深的厚厚積雪。

不過到底只有半個月時間,林覓倒是還能接受。

心疼了半路豪車的林覓,直接吸取教訓,先在羅蘭市汽車店買了一輛路斧越野車,只需要三十多萬刀,相比二百多萬,林覓覺得還是值得的。

結果讓他吐血的是,開往比利鎮的一路上都是極平坦的柏油路!

他的三十萬似乎白花了!

第2章

到了比利鎮,林覓先是去了趟當地地管所報道,但說的都是些廢話,他們早就接到首都傳來的資訊了。

林覓覺得,他這番過去大概是給政俯的工作人員認個臉熟。

“已經報道好了,你的常住地要改在羅蘭市嗎?”一個金髮碧眼、身材火辣的女人衝著林覓直笑。

她可聽說了,美好牧場賣了一千萬刀呢,眼前這個年輕的小帥哥能買下,肯定身價不菲。

林覓現在可沒心情看她,現在就算是擱一個世界頂級大美人在他面前,他也沒心情。

腰疼……

林覓想不通自己為什麼要抄近道,昨晚沒睡覺時只是顛了半晌的屁.股又疼又麻,等今早起來,好嘛!直接升級到渾身疼了,特別是腰,那感覺酸爽得……

“要。”

感覺到自己受到了冷落,美人撇撇嘴,也不再跟林覓熱切了。

從地管所出來,林覓直奔美好牧場,正拿著鑰匙開牧場大門,突然有輛皮卡停在他身邊:“嘿!小子!這是劉易斯夫婦的牧場,私人領地不要亂進!”

林覓轉身,是個好像六十歲左右的老壯漢,揚了揚手上的鑰匙串:“劉易斯夫人把她牧場賣給了我。”

那老壯漢跳了下來,看了看鑰匙串,似乎是老劉易斯的,只是還不相信,他又看林覓從車上拿了土地交易合同,翻了翻,終於相信了。

“我叫李維斯,在你隔壁不遠處希望牧場,你叫林覓?”李維斯面色終於和善。

林覓點了點頭,結果李維斯還來的合同。

“看樣子是才進行了交易,劉易斯夫人身體怎麼樣?她就是對老劉易斯感情太深了,唉!”李維斯問道。

林覓看他臉上似乎帶了些懷緬,挑挑眉,老實說了聲:“不好。”

李維斯立馬追問起劉易斯夫人的情況,只是大概的林覓也不清楚,他得不到確切的訊息,直嘆息。

看來李維斯似乎對劉易斯夫人有感情啊!不過這些林覓也懶得管。

李維斯說了聲抱歉,又走一邊悶悶抽了根菸,林覓沒理他繼續開門,門似乎太久沒開啟過了,裡面都有些生鏽,他捅了好久,居然把鑰匙捅斷了。

“靠!”林覓傻眼,看來這個牧場看不清楚形勢啊,不知道以後自己才是它主人嗎?

李維斯抽完煙,過來,拽著鎖頭看了看:“這鎖太粗了,我這邊鉗子打不開,建議你去鎮上的五金店借把大鉗子,另外美好牧場關閉之後,原來一個老牛仔還沒找到正式工作,不知道你是否還願意僱傭他?”

“那真太好了!”林覓驚喜,他正愁著牧場要怎麼開始,如果有個知根知底的最好不過了。

接著,李維斯又給林覓指了方向,小鎮街上很簡單,林覓朝著所指方向輕易就看到了,接著又道:“正好加力跟五金店老闆很熟,你可以透過五金店老闆問問他現在還有沒有僱主。”

可推門進去,便能聞到那“店主”身上刺鼻的酒味兒,怎麼喊也喊不醒。

是個十分壯實的黑種人,似乎能有一米九那麼高,胳膊上的肱二頭肌即便是睡著也鼓鼓囊囊。

林覓正準備走到櫃檯後面推推那傢伙,結果店裡走進來一個瘦小的男人,留著山羊鬍:“嗨!年輕人,看你很面熟,旅行到這兒的嗎?”

林覓搖搖頭,老實道:“我在這邊買了一片地,準備開牧場。”

“可以的,小夥子!你很有眼力!”男人衝他舉了個大拇指,又道:“現在中部很多年輕人在外面上了大學就不回來了,都看不上牧場裡的活兒了。”

這男人是個健談的,林覓看他還要噴下去,趕緊趁他說話空隙道:“我想買個大鉗子,牧場太久沒人開了,鑰匙斷進去了。”

說著,林覓兩手攤開,做無奈狀,正好右手手心攤出來一把斷了的鑰匙。

那男人看了眼林覓手心裡的鑰匙,驚道:“你買下的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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