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說:“始皇聞之,大怒”。餘讀書至此,不覺一驚,心頭肉亦一跳,接著卻讀到始皇親自跑到頻陽去請王翦(以挽狂瀾),而不是立馬撲過去死掐李信的脖子,這讓我意識到,秦人的依律辦事、依法行政,果然不是一紙空文。按普遍的帝王心法,領導的決策自是英明,搞砸的全是手下的一幫飯桶,所謂“君非亡國之君,臣皆亡國之臣”。而李信慘敗如此,秦始皇卻不加追究,至少沒有跡象表明秦始皇追究了,這說明秦軍的“大破荊軍”與楚軍的“大破李信軍”,就首功來看,很可能功過相抵,秦始皇就是想怎麼著李信,也找不到相應的律條支援。
種種跡象表明,直至秦始皇時期,這樣強硬的司法原則依然得到了有效地捍衛:刑無等級,一斷於法。
日期:2014-09-03 08:23:05
【連載28】
2.樊噲的機會
很可能是項羽魯蠻的一把火,詳盡地毀滅了秦代的歷史,以至秦史中找不出一個例子足以形象地說明斬首拜爵的過程,倒是楚漢戰爭,不管是劉邦陣營,還是項羽陣營,均是有依二十等軍功爵來攏絡人心的。顯明的例證就是樊噲,憑藉赳赳武鬥,從一介屠夫搖身一變,封了侯拜了將,亦算不曾辜負風雲際會。
沛人樊噲,以殺狗賣狗肉為生,曾經和漢高祖一起落草為盜。劉邦初起兵,即毫不含糊地追隨左右。《史記》提到的樊噲第一戰就斬敵首十五級,賜爵國大夫,即官大夫,第六級。劉邦向秦將章邯發起進攻,樊噲率先登城,斬首二十三級,賜爵列大夫,即公大夫,第七級。攻打城陽時,又率先登城。接著打敗李斯長子、三川郡郡守李由的軍隊,斬敵首十六級,賜上間爵(不知何爵)。圍困東郡的郡守、郡尉,擊退援軍,斬敵首十四級,俘虜十一人,賜爵五大夫。大敗秦將趙賁於開封,樊噲又率先登城,殺死一個偵察兵的頭目,斬敵首六十八級,俘虜二十七人,賜卿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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