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家兄弟沒敢亂動,也沒有再派小隊出去尋找。因為,在經過了一夜的實驗之後,他們已經清楚了,派人出去,那都是有去無回的。
這時,荀幹出動了,他提著一大罈子酒,跟在他身後的小卒,手裡端著一大鍋肉。荀幹走到了一個迷失的小隊面前。坑雙叉劃。
“喂!你們餓了嗎?想不想喝酒吃肉,要想,就跟我走!”荀幹舉起酒罈子,往自己的嘴裡灌了起來,然後抓起鍋裡的肉,狠狠地咬了一口。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怎麼,你們不願意?”荀幹用舌頭舔了舔嘴角的肉汁,說:“既然不願意,那就算了,你們繼續在這兒待著吧!”
說完,荀幹便轉身要走。
“我跟你!”一個餓得站都已經站不穩了的陰兵站了出來。
“好小子!來,吃肉!”說著,荀幹便抓了一大塊肉,遞給了那陰兵。
那陰兵立馬就狼吞虎嚥的吃了起來,好像幾輩子都沒吃過肉了一樣。別的那幾個陰兵見狀,立馬也都做出了同樣的選擇。
陰兵們的反應,是在我意料之中的。陰司的軍隊,是陰司最腐敗的地方之一。那些大大小小的陰將,就沒有幾個是不貪的,他們不僅貪陰兵們的軍餉,甚至連陰兵們的伙食費也貪。那些將領們,成天都是好酒好肉的吃著,而陰兵們,能把糠吃飽就算不錯的了。所以,對於陰兵們來說,酒肉的吸引力,是遠比大勝仗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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