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東西越貴重,他就越喜歡什麼。對了,你是不是很有錢啊?要是你的錢夠,我這就帶你去買禮物。”金三水說。
金三水倒是挺熱情的,不過我看得出來,他是想從我這裡撈點好處。
“我身上分文沒有。”我說。
“沒錢你還敢去招陰官要亡魂?”金三水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說:“我最近也沒錢,我看你會勾魂,要不我們合夥做點事,賺來的錢,我們對半分。只要你跟著我混,我保管不出半個月,就能把你給那陰官送禮物的錢給備齊。”
“我跟著你混?”我問。
“不!你會勾魂,你比我厲害,我跟著你混行了吧!咱們誰跟著誰混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倆都缺錢。對了,你叫什麼,我還不知道呢!”金三水說。
“寅爺!”在小鬼面前,我沒有低調的必要,因此,我給自己取了一個還算是說得過去的名號。
“寅爺!”金三水一邊給我拱手作揖,一邊說:“咱們現在就去勾魂吧!有個公輸先生最近在出高價買小鬼,要是你能用你那勾魂的本事,抓它幾十上百隻小鬼去賣給他,咱們可就什麼都有了。”
在陰間倒賣小鬼,就等於是在陽世販賣人口。要論罪行,陰司只會比陽世的重,不會比陽世的輕。我這剛到陰間,莫非就得觸犯陰律嗎?
眼前這個金三水,雖然不是什麼好東西,不過他好像真的知道很多東西,而且給我的感覺,他應該就只是個貪財之徒。這樣的小鬼,利用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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