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戴著深度眼鏡,一看就是技術控,和我簡單寒暄一下,馬上切入正題,是個很乾練很講究效率的男人。
“這個字由兩個人寫成的。”老張推推眼鏡,一字一頓說。
“由兩個人寫成的?這怎麼講?”廖警官問。
老張把紙鋪開。這張紙並不是廖警官帶回來的那張原始列印紙,老張工作很到位,為了分析這個字。重新排版列印,把字進行了放大,上面每個筆劃都清晰可見,甚至在筆劃旁邊進行了數字標註。
“這個‘我’字的筆劃之所以如此凌亂,”老張說:“是因為這個字是由兩個人寫了兩遍所致!我不知道你們是從哪得到的這個字,也不知和什麼案件有關,我就談談自己的看法。假設說有A、B二人,那麼這個字是先由A寫了一遍,緊接著再由B照著筆劃又寫了一遍。寫的如此凌亂,是因為兩個人都是摸黑寫的,尤其後寫者那個B,僅僅憑藉手感,順著A寫過的筆劃。再進行臨摹。”
我和廖警官面面相覷,如果照老張推理的說法來看,這個“我”字,在魯大剛進禁閉室之前就存在了。魯大剛和我一樣,蹲在茅坑前亂摸,黑暗中摸到了這個字,然後不知出於什麼心理,順著筆劃又寫了一遍。第二遍的“我”字和先前的“我”字在筆劃上造成重疊和交錯,這才導致了現在這種雜亂的效果。
老張把資料夾開啟,又拿出兩張紙,上面分別寫著兩個“我”字,第一張標記為1,第二張標記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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