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能理解爸爸想讓自己結婚的心情。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年齡到了結婚——或者說生子是生物的本能。從原著中亞利克斯那麼想要孩子現在對自己那麼好,就能看出他對後代的執著與重視。
這裡的亞利克斯已經有了後代,那麼想要自己的後代生下孫子、然後孫子再留下孫子——讓血脈傳承世世代代傳承下去也是正常的。
可是……不行啊。
用腳趾甲想也知道,自己的這具身體肯定是沒有生育能力的。
世界法則不會允許。
更何況,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一旦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庭,她以什麼樣的理由跟在亞利克斯身邊,又有什麼資格插手父親的事情?
——等亞利克斯去了神界,她如果只是亞利克斯的女兒,當然一定要跟著去,可是如果她有了丈夫和孩子……
——一個有了丈夫和孩子的女人,怎麼可能時時刻刻跟在自己的父親的身邊?
沒有人會允許的,包括摯愛著女兒的亞利克斯和她自己。
太不像話了。
所以她不能結婚,不能有孩子,甚至不能有戀人——她絕不能使任何一個人成為比亞利克斯更重要的人!只有如此,當面臨選擇的時候,她才可以理所當然毫無疑問的直接選擇亞利克斯。
……可是作為一位父親,女兒長大了,他唯一能做的……似乎只有找一個好小夥子,將她交出去,然後祝福她一生。
即使他不捨得。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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