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微張了張嘴,感覺有些驚訝,這兩人說的話只是略有出入,但僅僅是這微小的差別,就已經造成了截然不同的結果,我不知道誰說的是片面之詞,誰說的才是客觀的,不過我更傾向於相信大叔。
大叔說的話比我的想法要成熟得多,就比如說,如果我是王旭,我就不會給林雨璇錢花,她是我朋友的女兒又怎樣,錢又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被她花完了我怎麼辦?我不要過日子了?
就比如說,林雨璇向我暗示她喜歡我,我當然不會理會她,萬一是我自作多情怎麼辦?喜歡就表白啊,暗示有什麼用!她是女生又怎麼樣,如果對她來說面子比愛情還重要,那就說明她對我不是真愛啊!
就比如說,如果我對林雨璇反感的話我會說出來,可是聽王旭的意思,他確實對林雨璇有些反感,可他不願意說出來,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他還想給林雨璇留一些面子。
韓速掛了電話,把手機拍在林雨璇手裡,說道:你有什麼想解釋的嗎?
林雨璇也不哭鬧了,失落地搖了搖頭說,沒有。
我感覺有些累了(主要是病房外面有幾個熊孩子在那鬧騰,一邊尖叫一邊乒乒乓乓地不知道在做什麼,搞得我頭大),閉上眼睛說,那就這樣吧,韓速,你打電話給僱主,找他要QQ號,然後把影片發給他,看看他還有什麼要求。
韓速有些憤怒地說,老大,就這樣放過她了?像這種女人,必須要好好懲罰一下,就算不把她給輪了,也要買根振動棒把她捅到明天天亮,讓她站都站不起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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