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透過屍體基本已經知道兇手行兇的手法和順序。
首先兇手把死者帶到慕寒止的房間,可房間中並沒有打鬥和爭執的痕跡,從死者的骨架看是成年男性,在遭遇危險會本能的反抗,可死者完全是任人魚肉。
最開始在研究死者眼球被摘除的時候,我以為兇手要折磨和摧殘死者所以並沒有注射麻藥,可最後透過化驗,在脊柱中找到殘留的麻藥,楚天啟化驗後告訴我們,是機體運動神經麻『醉』劑。
我恍然大悟兇手並不是沒有注射麻藥,而是注射了讓死者肌肉群不能活動的麻藥,所以死者一直無法反抗,但死者的感知神經是清醒的,直白點說,死者軀體無法動彈,但是可以感知到外界的刺激和疼痛。
兇手首先是割掉死者的眼皮,然後把死者放入到浴缸中,在死者完全清醒情況下,往浴缸灌注濃『硫』酸,我在死者的嘴部發現有膠帶粘連的痕跡,可見當時死者的嘴被封住無法喊叫,死者無法動彈的情況下感受身體被濃『硫』酸腐蝕帶來的劇烈疼痛,同時也看著自己軀體在濃『硫』酸中被慢慢腐蝕。
日期:2015-03-16 22:09:00
兇手應該是瞭解和清楚人能承受多大痛楚的,因此在死者完全失去知覺昏死之前,讓死者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眼睛被取出,完成這一系列步驟後,死者由於中樞神經嚴重受損以及失血過多休克而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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