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30 21:25:24
第五章 家道中落
1、成都府之亂
1901年5月李鴻章代表清政府簽訂的《辛丑條約》,是最大的賣國條約,其戰爭賠款達白銀4.5億兩,中國人均1兩。按當時清政府年財政總收入水平,規定連本帶息39年還清。而朝廷為了討好洋人,嚴令各地對義和團進行清剿,一律殺無赦。而更荒唐的是,洋鬼子竟然成立軍事法庭,對京津地區曾經進行抵抗的大清官員進行審判,當街斬首!清政府對此竟充耳不聞視若無睹,只是一味地橫徵暴斂,要籌集銀兩來賠款,以求一夕安枕。
按大清律例,公務員在直系親屬亡故後應該歸鄉守孝三年。王景林得到弟弟的電報後(那時成都已開設民用電報局),經過與薩格琪全家商量,決定向朝廷告假。他寫了報告,並請求結算薪俸。在劉公公和方庖長的關照下,他只領到了不足額的一千餘兩銀子,其餘的也不知還有沒有希望再領。由於時值隆冬,北方氣候嚴寒,而且沿途治安極壞,聽說慈禧在逃跑途中還發生過被潰兵持槍搶劫的事,王景林只得給薩格琪留下七百兩養家的錢,千叮嚀萬囑咐帶好女兒,他自己則隨身帶了點盤纏包裹,就一路頂風冒雪向西而行。
帶著銀票為求官而進京,如今卻落得兩手空空如喪家之犬返鄉;去時春光明媚滿懷希望,本想衣錦還鄉,歸來卻將官服打在包裹裡,身穿破衣爛衫曉行夜宿,望村投店。何故?此時社會上已經有強烈的仇官仇富心態,一旦暴露身份,稍不注意不是被搶,就是亡命荒野。飢寒交迫之中,他這一路風餐露宿,說不盡要吃多少人間苦頭,最快也得兩三個月才能趕回成都。而假如秦嶺大雪封山,更得要到來年春末,才可能回到故里。喪親的哀痛,與旅途的困苦,恐懼,時時都比刺骨的風雪更加折磨人的身體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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