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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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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4-03 16:08:41

3、鄉試未中改捐官

王景林考取秀才、與師妹大婚的這一年,是1891年(即光緒十七年),這一年是辛卯年,他還未滿20歲。按清朝慣例,凡逢子卯午酉年,必有大考,即由國子監派翰林為正副主考官到各省主持貢院的鄉試,而且各省學政學道大人為避嫌,是不可以參與監考的。那麼,院試(考秀才)與鄉試(考舉人)就產生了時間衝突。前者六月考試,七月放榜;後者八月考試,九月放榜(因而鄉試叫“秋闈”、“桂榜”),新考取的秀才是參加不了這場考試的。要等下一場鄉試,那就只有等到三年以後的甲午年(1894)了。

三年時間對歷史而言很短,對人生來說卻不算太短,一定會有許多事情發生。這不,王府就接連發生了兩件生死大事。

大娘王楊氏,本名楊翠蘭,成都府灌縣(今都江堰市)人士,大戶千金,嫁來王家三十一載,育有四個女兒,都早已出嫁,其中第三女,還嫁回了灌縣故里。楊翠蘭的心,其實不壞,但作為大房,在一個大家族要充當領頭羊,殊非易事,後來者總是容易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產生衝突,一遇利害關係,必定明爭暗鬥,推波助瀾,她使盡百般手段,也很難完全擱得平。為此,她時常感到很累,是心累。

而王楊氏的身體,先天性比較肥胖,嫁過來後,飲食又不知節制,遂導致越來越肥胖。後來,老是容易口渴,經郎中把脈問診,懷疑是得了“消渴症”,也就是今人所說的“糖尿病”。這病在當代也沒有根治的辦法,只能控制血糖,而在那時,就等於是宣告患了癌症。吃了段時間草藥不管用,她的眼也花了,手腳也麻了,後來腳板心也爛了。終於在一個清晨,再也沒有醒來。享年4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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