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文學,他熱愛畫畫,我心裡以為這是天作之合,寫下無數日記紀念我的初戀我的相思我的全部愛情,每天看到他,那是我最大的快樂和幸福,從他的眼中我能明白他一定和我一樣喜歡彼此,那個年代的愛情也只能拘於這樣暗戀掩藏,外婆嚴歷如同天上王母,我每天傍晚放學都看到她在鎮子的十字路口等待我回家。到了初三將要分開上高中,我們才有了書信來往,才有了揹著大人去田間河畔約會,信誓旦旦約定今生永不分開。如此三年之後上了大學,同在一城不在同一所大學,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和他開始同『居』,開始憧憬未來,也許你們以為他是畫家對美女尤物一定情有獨鍾,可我知道他沒有,他主修油畫,雖然有畫裸模的課業,但他熱愛畫風景,後來迷戀上舊俄時代風景畫,我支援他——一直支援他的學業,即使揹著父母墮胎兩次,我都認為是值得的事。大學畢業,他告訴我學校推薦他將去法國深造進修,我第一次感覺我和他走不遠了,雖料他意志堅定地要求我和他完婚,我說等他回來再說吧,他說這樣才會讓他安心於學業,也能對我有個交待,於是,我們堅持著結了婚,儘管雙方父母認為這樁婚事多少有點勉強,但事已至止,還能怎樣?結婚半月後,他去了法國,我留在南方城市成了一名中學老師,我接來外婆和我同住,用微薄的薪水養活外婆和我,同時每月省吃儉用寄錢給夏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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