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刃斜靠在椅子上,支著頭,似乎在思考些什麼,最後他對唐琳琳說道:“他是一個很偏執的人。”緊接著,譚刃便給我們講了他記憶中一件往事。
那還是小時候的事,當時周玄業在山裡撿到了一隻小野狗,抱回三子觀養。那是隻母狗,養到大時懷了孕,道門不能見血,為了防止母狗在觀內生產,因此發現母狗懷孕後沒多久,觀主便示意周玄業將母狗放歸山林。
周玄業那會兒十二歲,十分喜愛那隻狗,不同意,但又不能反抗師命,最後他將那隻狗帶出觀外殺了,將狗肉醃製起來,接下來的十多天,一口一口,將那些肉全都吃了。
唐琳琳聽得目瞪口呆,結結巴巴道:“為、為什麼?”
譚刃道:“因為他喜歡的東西,就要牢牢的抓住,哪怕是吞到自己肚子裡,也不能放走。周玄業很偏執,跟他有仇的人,他會千方百計報復回來;他喜歡的東西誰也別想搶走;他認定的事情,就一定會去做;他確定的目標,不論多難,都不會放棄。所以,他自己也知道,成功的機率不大,但是他一定會試,只要有一點可能,他就不會放棄。”
頓了頓,譚刃對我和唐琳琳說道:“我今天跟你們說的,你們聽完最好忘了。記住我的話,無論如何,不要成為他的仇人;更不要成為他喜歡的人,朋友也好,兄弟也好,愛人也好,想想那隻狗的下場;這次回程之後,或許就是我們分別的日子,趁著他對你們既不仇視,也不喜歡,早點兒脫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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