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顯然,那野人就住在這裡面,他擄走乾屍,也不知是個什麼名堂。如果說他是將乾屍當成了臘肉,那也不對勁,因為這野人顯然在這地方住了很久,肯定早就發現那乾屍了。
早不吃,晚不吃,偏偏在我把乾屍帶出洞口後才來搶,明顯透著股貓膩。
我暗指琢磨該怎麼下去,這高度足足有八米高,若是直接跳下去,那還不得摔死?
思考再三,我手頭也沒有什麼繩索,乾脆便脫了衣褲,結成了一條約莫四米左右的繩索,剩下的四米雖然高,但只要掌握技巧,跳下去還是不礙事的。從高處往下跳,切忌直跳,那是最容易傷筋骨的,相反,你藉著繩索微微晃盪一下,給身體一個緩衝期,就不容易出事。
做好這條‘繩索’,我身上就剩下一條褲衩了,所幸這地方沒女人,也就沒所謂了。第八層和土石間的地洞,其實是在第九層石階上打出來的一個洞,看洞口周圍的痕跡,應該是用鑿子一類的東西鑿出來的,我懷疑,這很有可能是那個野人自己的傑作。
他身上破爛的衣服顯示,他曾經也是一個現代人,當然,現在看起來,他似乎已經喪失人性了。
我將衣服卡在第九層和第十層的細縫間,又從周圍的土層裡,扒拉出一些碎石片兒,利用匕首給嵌進去,形成上卡下,類似拉鍊的結構,這種方法是我在電視上看的,在沒有掛扣一類的地方,可以最大限度的將繩索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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