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他人比起來,曾銳的舉動比較奇怪。
首先。曾銳出行的時間有問題。曾銳如果是和朋友或者物件約好,時間不應該選在那個時候。那個時候出行,很可能會趕不上警校規定回學的時間,警校管理嚴格,一旦出錯,很可能會受到處罰甚至是處分。溫寧認為如果曾銳真的是兇手的話,以她殺人時候的冷靜來看,曾銳很可能在警校內觀察了很久,直到我讓那些便衣警察都假裝撤離,她才找到機會出來。當然,溫寧也不排除曾銳只是臨時需要出門,恰巧趕上我讓便衣警察撤離的時間。
其次,按照溫寧的調查,曾銳不經常出警校,是個內向的人,但她今天出警校並不是購買生活必需品,而是去見一個男人。
溫寧點點頭,讓人繼續去調查曾銳,他把重點放在女生死亡前後的那段時間裡,看能不能從女生的反應中找到破綻。溫寧分析了半天,也沒能分析出犯罪嫌疑人曾銳的犯罪動機,這是其中一個疑點,如果曾銳真的是殺人兇手,那她為什麼要去殺四名她不經常接觸的女生。
溫寧早就考慮到了這一點,他特地調查了曾銳是否和四名女生有過爭吵,但是接受溫寧秘密詢問的那些人都說不管是曾銳還是四名女生,脾氣都還算好,她們連線觸都很少,更不要提爭吵了,至少大家從來沒有見過。
我們商量好,天已經很晚了,溫寧讓我先回單元房,他則繼續留在專案組辦公室加班。我一邊往單元房走,一邊思考。不管曾銳是不是兇手,有一個問題是絕對避免不了的,那就是直接用來定案的直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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