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火鍋,我們開車去金蘋果了,這群小子非要唱歌,弄得我不請他們,就躺地不走的樣子。
得了,我知道我又要被坑了!
我定了個豪華大包,結果他們在火鍋城沒喝夠,又要酒水。媽的,要知道KTV的酒水,是喝血啊!又花了我十二張毛老頭。
我數了指頭算了算,八張加十二張等於二十張,也就是二十張紅毛老頭。看來我體育老師教我的數學沒有錯,我又數了一遍,是我以前一個多月的生活費。
我喜歡聽歌,也喜歡彈吉他,但我不怎麼喜歡在KTV裡唱歌。
我只喜歡一個人彈著吉他安靜地唱著,最好旁邊還有一個她。
在這裡,只不過享受和兄弟們在一起的歡鬧,躺在沙發上,抽著煙,覺得這樣很舒心。
阿超和大飛嚎著他倆那公鴨嗓子亂叫著,沒一個在調上,聽著我有種衝上去捏著他倆嗓子把他倆扔出去的衝動。
兩個大男人唱歌,真TMD難聽。
結果一曲唱完,他們還好意思叫囂著道:“再來一首,再來一首。”
大飛立刻嘚瑟地甩了下他的長髮,屁顛屁顛地去跑到櫃檯那裡又點了一首。
我無語了,看著那兩個得瑟貨,很想大聲質問他們,你們聽過歌沒?這什麼欣賞水平啊!!!
唱了一會兒,大飛跑到阿超那裡,笑嘻嘻地對張偉說:“超哥,要不叫嫂子帶幾個妹紙過來,沒有女人在這不好玩啊!”
“你小子又思春了吧,憋急了,就拿50塊錢去紅燈區解決一下。”阿超笑著拿著手指指了大飛的頭一下,拿著手機去廁所打電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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