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來搜的時候搜出了兩把匕首。
是在帶出來的這名女囚犯換下的衣服裡搜到的。
李姍娜無辜的說:“我沒有,去問問裡邊的女囚們,她們一定會告訴你們剛才怎麼了。”
局長說:“好。”
我自告奮勇:“我去問!”
局長說:“去吧。”
這還不知道他什麼身份,看這局長,應該是不小的官,是市公丨安丨局局長?還是什麼局局長。
我進了女囚所在的換衣間,問女囚們剛才怎麼搜出了匕首。
女囚們都面面相覷,不敢說實情。
在監獄混久了,她們都會裝傻,裝傻其實是一種本事,目的就是為了避禍上身。
如果是女囚們看到女警察自己拿著匕首放進去李姍娜的衣服中,萬一女囚們跳出來說事實了,一定會得罪那群警察。
我又問了一次,然後說:“你們一定要告訴我實情,不然的話,李姍娜就會被帶走,可能被誣陷被人害。”
人群中有人站了出來:“是搜東西的警察放進去的。”
是那個長相和李冰冰有些相似的女囚,這個女囚本身就看不得這種事情的發生,喜歡替人打抱不平。
有人出頭了,女囚們自然也就一起說是女警察放進去的。
我說:“行,那等下就麻煩你們作證了。”
我走到‘李冰冰’旁邊,問道:“你第一個跳出來,你不怕得罪人嗎。”
她說:“這是事實。得罪就得罪。李姐從剛進來合唱團就很照顧我,這時候我怎麼能因為害怕而不敢出來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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