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扭的是,我現在才知道,幸福的是,我都這幅模樣了,曾子默丁點都不嫌棄。
人的視覺是會根據不同心理產生差距的,就因為一個女朋友的定義,我對曾子默的關注,一瞬間,從外貌提升到了內涵。
他的眉毛,他的眼。
幸福是一種美好的感覺,可一旦有了幸福感,就會產生落差。
“看夠了沒有?”曾子默的手在我的面前輕輕地晃了晃,說:“現在是不是覺得,我比以前更英俊了?”
我慌張的別過臉去,說:“自戀鬼。”
“陳天喜,”曾子默一改輕浮的口吻,說:“你……會考慮我嗎?”
指尖忽然傳來溫熱,低頭看去,曾子默的手,正抓著我的手。
我的心跳急速加快,快的讓我不大適從。我急忙抽回手,說:“吃好了,回去唄。”
曾子默沒再說話,從座椅上拿出西裝,領著我朝車庫走。
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神經出了毛病,偷偷的看著曾子默的背影時,又沒那麼討厭。
細想一下,可能是朋友和戀人之間的落差。
一路上我們都沒說話,車裡放著歌,《myheartwillgoon》。我聽著那繾綣的歌詞,和悠揚的薩克斯,心底的某一處,緩緩地被牽扯。
到了小區樓下,我安靜下車,跟曾子默道別。他瞪著我,問:“不請我上去看看八戒?”
我猶豫了一秒,說:“改天吧。”
畢竟,我需要一點時間。
曾子默聽我這麼一說,便沒再多說。上電梯時,我偷偷的摸了摸心口,這才發現,心跳這玩意,壓根不聽使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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