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找港臺的,那邊的藝人,比較有名氣。”
八十年代,正是港臺明星如雨春筍的時候,蕭涵進入了這一行之後,就知道紅的明星,真的是可以帶動很大一部分的人,去買明星代言的產品。
而港臺的明星,在這圈子裡,又是佼佼者。
對於這一點,葉瑗也是這個想法:“蕭涵說的沒錯,港臺明星的確在各方面,都適合做代言,不過價錢方面,可能會比較高。”
其實在港臺做明星,是不賺錢的,但是這不代表,這個價錢就是便宜的,而是公司會抽走一大部分,而很少的一部分,會落到藝人的手上。
可以說在港臺做明星,倒是沒有在華夏來的有人權,雖然是紅了,可是賺的錢並不多。
而在華夏的話,則是賺不到多少錢,可是大家都是相處的比較融洽。
宋相思抿了抿唇,說道:“我想先用咱們這的明星,然後再找一個港臺的,一起來。”
要是隻用港臺的,宋相思並不覺得這能起到什麼效果。
她的想法是,自己這邊的明星也要用,而請港臺的,這代表華夏和港臺的關係,是融洽的,不要那麼的緊張。
當然還有一點就是,港臺的明星的確是號召力大,而且那邊的有錢人,比起華夏來說,要來的更財大氣粗,要是真的在那邊也能有影響的話,對於宣傳來說,也就算是到位了。
聞言,蕭涵不解:“為什麼還要用華夏的,只要找一個港臺的那就夠了,我們這邊的加上去,不說沒有號召,騎不了多大作用,也浪費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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