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春雷道:“首先這案子還沒蓋棺定論,所以你只是嫌疑人,其次退一萬步說就算這兩人真是你殺死的,這兩人也是兇殺犯,身負重罪,如果不是因為兩人皮被剝了,這案子可以正當防衛結束,但剝了人皮正當防衛就說不過去了,不過無論如何是不可能判你死刑的,如果辯護做得好我估計最多三年。”
“唉,別槍斃了我就成。”
“你放心吧,沒人希望有正義感的人受到審判,包括我在內。”
我兩手上的煙沒抽完,一名年輕警員就急匆匆的走進來道:“報告隊長,案子有了新突破,剛才有一名叫李晨光的人來投案自首,說他是四年前**剝皮案的主謀,而這兩天被剝皮的兩名受害者,也都是他所為。”
“李晨光?”鄭春雷驚詫的看了我一眼道。
“是的,現在人已經被我們帶走做筆錄了,但整個案情他說的非常詳細,而且日期包括細節都能對的上號,所以犯罪人十有八九就是他了。”
鄭春雷對我笑道:“看來好人連老天爺都保佑,剛請你到場,兇手就自己投案了。”
我還處在驚魂未定的狀態道:“兇手?難道他是這兩起兇案的兇手?”
“剛才小張說的話你沒聽見嗎?他已經自首,並且承認了犯罪事實,到這份上就屬於板上釘釘了。”
“他既然已經潛逃了四年,為什麼會在警方無法破案的前提下投案自首?”
“這隻有等我們審問之後才知道了。”說到這兒他頓了頓才道:“這段時間內臨江連續發生了八起兇殺案件,死亡者都是曾經逃脫了法律制裁的兇手,而且雖然這幾期案件殺人的手法完全不同,但都有一個完全相同的特點,那就是死者全是死於他們曾經使用過的殺人手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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