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時間澄清自己,只是簡單地否定了不是為方芳幕而來,不過我的問題有點突兀。
“怎麼能沒有印象了呢,那個混蛋化成灰我都認得出來。他五大三粗,一米八的身材,南瓜臉,鼻尖上有一顆像老鼠屎一樣的黑痣,黑痣上有一根長長的毛髮,樣貌非常猥*瑣,很噁心。”
過了那麼多年,雷姐心中還是滿腔怒火,而且這個混蛋在她心中形象清晰。
“這裡有一個人很像你描述的那個混蛋,你馬上過來!我們的方位我讓宋潔發簡訊給你!拜拜。”
得到了雷姐的確認,我匆匆掛了電話,隨即轉撥110報警。宋潔聽到這廝是殺人兇手,頓時打了一個寒顫,臉色都變了,連說好險好險。為了不引起這廝廝的注意,我們繼續開著車在工地上兜圈,一邊監視這廝的一舉一動。
大約過了十分鐘,越野車不震動了,恢復了平靜。但我的心卻蹦跳起來了,我擔心他們完事後就走人。因為這傢伙進來的意圖根本不是為了練車,而是為了上車裡的那個女人。既然已經得手,他也不會再有興趣教那個女人練車了。
如果這廝要走,我要攔他,無異於螳臂擋車。但如若再讓他逃脫,恐怕就很難有抓捕的機會了。還有,這廝剛才那麼囂張,我不教訓他一頓,心中的氣憤難平。
為防止這廝逃跑,我把車開到大門邊,停了下來。我把工地的出口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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