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凌風並沒有伸手接那瓷瓶,而是恨恨道:“山不轉水轉,有機會再較量!”
邋遢大叔指了指蔡修戈道:“你認得他?”
潘凌風搖頭。
他又指了指李雲道:“你認得他?”
潘凌風再度搖頭。
邋遢大叔笑了起來,拍拍他的肩膀:“像你這樣地方的公子哥,當年我跟抗美加在一起踩死踩殘的沒有百也有大幾十吧,回去吧,京城水深,容易淹死人。今天如若不是我欠過你大伯的人情,或許我今天也會讓你後悔出現在這裡。”
潘凌風見他說得輕鬆,也沒有往心裡去,對他來說,抗美這個名字是陌生的。只是他沒有看到,不遠處的蔡修戈在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神情激動,貼著褲縫的雙手幾乎在顫抖——那是一個激情燃燒的時代,那是一個為了國家和人民甘願奉獻一切的時代,那是一個不講個人榮辱只顧民族大義的時代。
而那一切,都與那個叫王抗美的男子有著最直接的關係。
邋遢大叔見潘凌風還一臉忿忿,笑著道:“你回去告訴潘國良,以後你不要輕易出蜀了,嗯,你說,是當然一腳將他踹進京大未明湖的那位說的,你看看他究竟什麼反應。”他笑得風輕雲淡,這些年看得多了,見得多了,有些事情,已經不那麼重要了。
潘凌風幾乎是奪路而走,那金六指也想走,卻聽李雲道輕聲道:“金萬清,你等一下。”
潘凌風腳步頓了頓,但之後沒有絲毫凝滯,不再管這金六指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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