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他怎麼找到我的,他說剛剛給我打過一個電話,是我告訴他我在這裡的,我很用力的想著,卻想不出什麼,實在不記得自己是不是有接過電話。
我想告訴他司大同家的地址,但怎麼都說不明白。
最後他嘆了一口氣,把我塞進了計程車裡。我倚在他的身上,聽他用英語和司機交流。
嘻嘻,他的英語很流利,發音也很好聽。而司機是日本人,蹩腳的發音完全被他比進了地縫裡。
我側過身抱著他,獎勵的在他臉上親了一下,“你好棒。”
司機大概從後視鏡裡看到我們的親密動作,就問,“hotel?”
日語的發音和英文不完全一樣的,“余天”大概沒聽懂,他沒回答。我直接把頭往前湊,回答「お願い」(拜託了)。
我承認我是個沒節操的人,每一次只有在不完全清醒的情況下我才願意承認我真的很喜歡余天,喜歡到想擁有他全部的一切,自然也包括肌膚之親。
從我選擇逃避開始,可能連我自己都不清楚,我真的在等他來找我,甚至什麼解釋都不重要了,如果他會來找我,不需要解釋我仍然願意相信。
大概在車子啟動之後“余天”才明白我們剛剛說的什麼,他把我往自己身邊拉了拉,正準備開口,我直接側過臉去封住了他的嘴巴,手也不老實的纏繞在他身上。
他終於還是沒說什麼。
從咖啡廳到酒店大概只用了不到十分鐘,我們身體貼在一起去開房,和tvb的港劇一樣,進了電梯我們就開始接吻,一直到房間裡,連燈都來不及開,我用力的親著他,然後被反客為主的按在牆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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