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麼?”進審訊室前,要搜身,把全身上下所有的東西都掏出來,連我脖子帶著的玉佩也被要求取下來。我試著反抗了下,那負責審訊室的警察就拍著桌子怒吼了起來。沒辦法,人在屋簷下,我把那塊隨身帶了20多年,幫我擋了一災的玉佩也取了下來。在搜衣服的時候,警察翻出了我衣兜裡放著的火雀。
我在被帶走的時候,悄悄把這兩隻火雀揣到了兜裡。江超說我現在運勢很低,小心陰鬼來索命,把我說的也毛毛的。他讓我千萬不要出門,沒想到他走後沒多久我就被帶到了派出所,真是諷刺。
“這是我養的寵物。”看到警察拿著火雀把玩著,我有些急。媽蛋,玩死了怎麼辦?“能還給我嗎?”
胖警察把火雀握在手裡,衝我“哈哈”笑了聲,我也陪著笑。
“你以為我們是在跟你過家家啊!我告訴你,你現在是犯罪嫌疑人!給我老實點!滾裡面!”他用厚厚的手掌猛的拍了下桌子,狹小的房間裡跟打雷一樣。
我被帶到了審訊室,開始接受盤問,眼睜睜看著那胖警察把兩隻火雀帶走。
審訊的一共有五個人,年齡偏大,看起來對我的事兒很重視。也難怪,一夜之間一死三失蹤,絕對不是小事兒。
我抱定了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心態,對於他們的盤問,一概以“不清楚”“不知道”“忘記了”迴應。之前因為公司事兒蹲看守所的時候,前輩教導過我,“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能不說就不說,說了就錯,說多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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