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遐這一篇《告群僚書》,文法精簡,條理清晰,可見也是經過了長時間的醞釀,許多規令揣摩日久。其核心觀點,主要就在於四個字:清、慎、勤、簡。
所謂的清,核心自然是清廉,其中就包括令上下官員們深感痛惡的財產申報。在這方面,山遐較之沈哲子還要激進得多,不獨對各個品秩官員的財產有著極為明確的要求,而且還建議針對兩百石以上官員各設監吏監察,循吏每季巡察,官員百錢以上收支據冊報備,直系三代血親每年報備。
單單看到這一點,沈哲子便不得不感慨真不能小看人的智商,這樣一份規定不獨能夠監視不動產的消漲,連資金流都不放過,甚至還包括對裙帶關係的打壓,已經是相當系統的反腐規令。
可問題是,怎麼執行?按照山遐的這些政令,未來所需要的監察人員將是官員的數倍之多,就算有這麼多人力可用,這些人難道不用吃喝俸祿?就算因此節省出來的財政開支,能不能夠達到收支平衡?
甚至根本不用考慮那些監吏本身會否出現腐敗的問題,這就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要知道在後世哪怕有著大資料的支援,如此龐雜的資訊處理都很難做到高效運轉,更不要說當下純靠人力的技術。
山遐大概也意識到他這一構想過於理論化,有些不切實際,看到大都督臉色不慎好看,旋即便提出備選的舉報制度,上下檢舉,民間檢舉,血親檢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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