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王琦的處事風格,一旦遇到危機事件,她首先不是想著怎麼瞞記者,因為她知道紙包不住火,這麼大的事遲早要被發現,所以倒不如自己主動通知媒體,爭取主動權。
所以最終出來的新聞便是:“裴瀟瀟吞食過量安眠藥”,而不是“裴瀟瀟吞食安眠藥自盡”。
看似相似的標題,但兩者之間差別可大了。
前者用詞微妙,只說吞食過量安眠藥,有可能吃錯呢?有可能把粒數搞錯呢,一萬種可能呢,所以轉圜餘地就比較大了。
但後者不同,後者已經定義好了,是自盡,沒有第二種可能。
娛樂圈藝人自盡的事例太多了,特別是女藝人,但每一次都像一場“血雨腥風”,負面影響很大,從情殤一直可以被記者衍生到娛樂圈的潛規則,越寫越深,越描越亂,最後藝人自己的名譽也沒有了,這是其一,但更嚴重的是其二,所有品牌代言合同裡都有條約設計,代言期間若由於藝人一方的私人原因導致合同終止或品牌形象受損,藝人及經紀公司都必須付品牌或廠商高額違約金。
裴瀟瀟最近兩年紅得發紫,身上背了十幾個代言,所以她這麼任性地一吞藥,身後可是揹著上億的違約金。
這麼一想,王琦這樣的方式看似殘忍,但卻是對裴瀟瀟最有利的。
連翹看著床上的裴瀟瀟嘆了一口氣,將帶來的百合放到桌上。
“馮厲行來過了嗎?”
“沒有,從出事到現在一直沒見他人,所以裴瀟瀟一醒就要給他打電話啊。”趙漫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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