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出喬部長所料,一年半後,鄭玄彬因為貪汙公款被人舉報,經紀委查辦而鋃鐺入獄,判刑了十五年,那年,喬紅芸剛滿二十七歲,她當時完全不清楚鄭玄彬貪汙之事,只是認為是有人栽贓陷害。
從一開始,喬紅芸以為憑著父親的關係私下活動,可以讓鄭玄彬減少刑期,於是就苦苦哀求父親。但是,喬部長性格剛烈,他有一個和他性格只有一字之差的名字——喬烈光!喬烈光部長隨即斷然拒絕了女兒,並說,“我早說過,鄭玄彬有一天會走上貪汙犯罪的道路,他現在是個貪汙犯,是我們喬家的恥辱,這種人最好能做一輩子牢!”
為此,喬紅芸恨透了父親,性格一天天的暴躁,一連數月都不願意見父親。不過,作為一名合格的國防部官員和婚姻不幸的女兒的父親,喬烈光部長既痛恨貪汙犯,又在心裡疼愛女兒,不久,他找中組織的一位領導,安排女兒去天南省宣傳部掛職鍛鍊,就這樣,喬紅芸在天南省宣傳部一干就是八年,她那剛烈如火的脾氣,也就在這個八年裡練就的,直到四個月前調到紫陽市,又因為工作需要今日調到鳳鳴市擔任常務副市長。
喬紅芸和鄭玄彬之間沒有孩子,這讓喬紅芸身邊沒有了什麼牽絆,她在天南省工作期間,隨著時光的流逝,他逐漸了明白了父愛,後悔當初沒有聽父親的話,而是因為自己一意孤行非要和鄭玄彬結婚,才導致今天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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