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心裡喊:說啊,告訴我,你不想讓我走!
可是,直到我把門開啟,一隻腳邁出去,芳芳卻欲言又止。
這時,我突然想起點事,掏出家門的鑰匙捏在手指上,“你要它很久了!”說完,我把它甩手扔在芳芳的身旁。
(如果拍電視劇,我建議在鑰匙落下時給一個慢鏡頭,接著切古琴臺陰沉的面部特寫。)
依然是平靜地走出去,小心翼翼地關嚴門,一步一步向樓梯下走。
走著,我掏出手機,對我媽說:“媽,你那房子不要賣了,那天的話是隨便一說,我不需要錢!”
晚上,開啟電腦我收到“冰清玉潔”給我的網路留言:
古琴臺,我和愛人和好了,離婚的陰霾已經散去,我又回到過去那種幸福的狀態。
在我最絕望、最痛苦執意要離婚的時候,唯有你給我勸慰反對我離婚,正是對你的信任我才拖延了這樣久,遲遲沒做最後決定。
退一步,原來這一重天裡的陽光是如此明媚!謝謝你!
我的回覆:
你好,留言看到,祝福你!
(20)尾聲
1、
“小V啊,你可知道我愛你?我要帶你,飛到天上去,看那星星,多麼美麗!”我經常會莫名其妙地哼唱這一句,我在品味。
愛你,就要帶你到天上,天上好玩嗎?看星星何必要到天上去!
再說了,飛到天上去,怎麼飛?是坐飛機?還是乘“神九”?
坐飛機不夠浪漫,搭“神九”又不太現實。可見,虛幻的,不可能的,不著調的承諾有一定的市場,這年頭,說真話、辦真事,常常會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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