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瑪莉的老公已是“高工”了,辭職下海已多年,憑著一顆高科技知識武裝起來的腦袋,自己辦公司。
也就三五年的工夫,掙得一座三層辦公大樓,兩套普通住宅加一套豪華別墅一輛高階轎車,至於有多少錢誰也說不清楚。
論人品,絕對是人中精英,論事業,更是如日中輝!
象這樣的人,你瑪莉和人家鬧離婚,全家人不跟你急才怪呢!
你只是一個很普通的公司職員,橫比豎比你都沒法和人家比,你沒有那鬧的資本!
芳芳早就勸過她,別看姊妹倆平時不錯,瑪莉楞不給姐姐面子,把個芳芳氣得咬牙切齒:“你離!你前腳離了,人家後腳就娶個黃花大閨女!”
這小兩口已經分居半年多了,瑪莉放風給家人:過完年就離!
憑家人對她的瞭解,她那股子邪勁誰也拿她沒辦法,要阻止她離婚基本沒希望!
瑪莉鬧離婚的理由我是清楚的,首先是嫌老公每月才交兩千生活費,其次就是嫌老公太大方。
給家在農村的父母錢從不透過她,給了沒商量!
再就是農村親戚多,經常有來借錢的,借了多少還了多少不清楚。
還有,農村親戚家的紅、白事,甭管親疏,一律給錢……瑪莉是鬧之有理。
從法律的角度看,夫妻都有權處分家庭財產,瑪莉可以表達自己因權利喪失的不滿。
但要是換一個角度,站在老公的立場看,每次對小錢的處理都要和老婆商量,也就是讓老婆痛痛快快地全部批准,估計吵嘴是避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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