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意思呢?不是問孫權要整個荊州(孫權只有一個江夏郡),也不是問孫權要掌管荊州的名義或權力(孫權哪有資格給劉備這些?)。而是:求孫權別出手搶劉備已經搶到手的那四個郡!
即:讓孫權放棄搶奪荊州四郡的權力,讓劉備可以安心的,徹底的,全權【都督】這四郡。
這個要求並不過分:荊州四郡是劉備的全部地盤,孫權若和劉備搶這四郡,孫劉間就一定會爆發不死不休的大規模戰爭,給曹操一舉滅掉他們的機會。故,就算劉備不提這個要求,孫權本身也不會搶他的四郡的。(若孫權真想搶劉備這四郡,就沒必要先白送給劉備一個價值更高的南郡了。)
(之前的章節提到過,劉備可以在曹孫之間穩穩的守住四個郡,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這個:孫權已經同意不出手搶他的了。)
保住了荊州四郡,白得了重鎮江陵,劉備集團很滿意。
孫權集團這邊,借出南郡後,孫權確定保住了江夏郡(從江東進入荊州的重要橋樑),未來的路沒被封死,日後還有很多可以藉此路賺取荊州地盤的機會,雖不滿意,但也勉強接受了。
江夏郡是孫權集團的最後底限,若劉備再打江夏郡的主意,那孫權就不如直接和劉備開戰了!因為:
1,若江夏郡再被劉備借走,橋樑一斷,孫權就再無可能得到(甚至進入)荊州。
2,那麼,倒不如現在就和劉備開戰,瘋狂的搶荊州的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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