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承運皇帝,敕曰:
安國公劉鴻漸,受命督師以來,驅除韃虜,無往不勝,收復失地,揚我國威,功勳卓著,晉封為安國郡王,世襲罔替。
賞千金、蟒服五件,賜前成國公府宅院一座。
欽此!”
旨意寫的很簡略,前來傳旨的依然是老熟人王二喜。
這廝已經是司禮監掌印太監,按理說司禮監掌印乃是內臣中的巔峰,傳旨這等小事用不著他來。
但萬事看人,且不說崇禎與劉鴻漸的關係,只是劉鴻漸的舉薦與搭救之恩,就足以讓王二喜甘為牛馬。
“王爺,許久不見,咱家可是想念的緊呢!”王二喜宣讀完旨意道。
劉鴻漸晉升郡王王二喜是一點都不詫異,都是明眼人,大明如果沒有劉鴻漸,早在一年前便被闖軍攻破,更不用說北伐滅虜了。
“小王你倒是清閒,本官在關外可是吃足了苦頭呢!走走,去屋裡嘮嘮。”劉鴻漸接過聖旨往左咯吱窩一夾,右手攀著王二喜的肩膀便往屋裡走。
從平民直升郡王,劉鴻漸用了不到一年半時間,若是常人,怕是早便如範舉人一樣樂的發癲,而劉鴻漸卻如沒事人一樣。
什麼伯爵、侯爵,國公、郡王,不過是換了個更尊貴的稱呼而已,名利這等東西多少是個夠?
能買得起想要的東西,能吃到想吃的美食,能滿足家裡人的一切所需,足矣,他這輩子就沒想著為了錢去拼搏,他只想著能讓家裡人過上安生日子,只想著身邊的百姓也能吃飽了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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