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河間志》記載,“一夫更田二三十畝,畝收麥一石以上。”
也就是說,一個身體強健的農夫耕種一畝良田,一年能收大概兩百來斤麥子,而一戶人家若想維持基本的溫飽,如果沒有個二三十畝地,怕是還要餓肚子。
南方的稻田產量倒是高些,但也不過畝產四百來斤的樣子。
土豆和番薯呢,不僅營養豐富,可以作為主食,最重要的是產量高達三千到四千公斤,當然這是後世科學種植加上培育良種的結果。
但就算在明朝,木有化肥,大糞總有吧,產個一千公斤總沒有問題吧?就換算成明朝的石,一畝也能產十五六石。
這是什麼概念,也就是說以前需要三十畝地方能養活一戶人家,現在一兩畝地就夠了。
而且土豆不似麥子、水稻般對水土有較高要求,只許簡單的切吧切吧栽種到土壤中便可成活,紅薯則更簡單,以藤做秧,皆是拈手可得!
什麼是神器?這便是了!
聽完劉鴻漸的一番解釋,崇禎與諸位閣老皆是瞠目結舌,以一種不可置信的眼神看著劉鴻漸。
“愛卿,此話當真?”看了一會,崇禎終於意識到面前的年輕人沒有跟他開玩笑。
“皇上,臣再強調一次,這,是真的,皇上若能把此兩種作物推廣開來,則天下無饑民矣!”
在山西遼東見多了餓的骨瘦如柴的百姓,能為他們謀些福利,劉鴻漸也是極為鄭重。
“王二喜擬旨,年後,不,戶部即刻派人去南方,收購土豆與番薯,價格皆以愛卿所說,按一兩銀子一斤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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