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頌祺聽出他的意思。在B市,因為身處佛寺的緣故,她沒怎麼化妝,而且按林斯年的要求著裝,所以小鎮上兩人碰到時,她是牛仔、T恤加馬尾的標配,整個一青春活力的女大學生(前提是如果沒有看到她和一個小屁孩搶肉吃的場面的話,那就完美了)。
“我也差點沒認出你來。”方頌祺皮笑肉不笑,繞開他繼續走。
“翁小姐——”
“別叫我小姐,你還牛郎呢。”她也並非每種場合都會糾正“小姐”的叫法,只在某些情緒點之下異常敏感。比如現在。
沈燁霎時窘了一下,“不好意思。那我該叫你……‘翠花’?”
“……”方頌祺即刻因為這個土氣的稱呼停下腳步——早知道兩人還會再見面,她當時就不該一時衝動報了這個名號,雖然不是她的真名,但喊的物件是她,如何能忍?
他的口吻聽起來是在試探性地徵詢她的意見,然而當她扭頭看他時,正捕捉到他的笑意,才發現他是在故意用這個稱呼逗她。
對,逗她。
他跟這傢伙有熟到能開玩笑逗對方的地步嗎?
自然沒有。
於是方頌祺眯了眯眼,不留情面地嘲諷:“這種過時的把妹手段,真不符合你帥哥的身份。”
“你不要誤會。”沈燁有些無奈,“只是先前在醫院門口你撞到我時,看起來有點不太好。”
邊解釋,他攤開手掌的那截斷了的鞋跟。
方頌祺瞥向他掌心的“證據”,沈燁則瞥向她的腳。打量出來她是怎麼做的處理後,他禁不住露出一抹讚賞的笑,卻是在收回目光的時候,掃見她手肘上有一小塊擦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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