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車子一直放在車庫裡面,直到馮堅屍體被發現的前一晚上,我按事先的計劃,以垃圾桶為掩護,把馮堅的屍體搬到了公司門口,然後離開。我問王總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這樣才能徹底洗脫我與他的嫌疑,讓警方以為是公司的競爭對手乾的,並且那個時候馮堅已經死了很久了,從屍體上根本查不到任何線索。
在搬屍體時,王總給了我一枚皮鞋標誌,讓我扔在樓道里,我問他這是何意,他說可以誤導警方的偵破方向,耗費警方的資源與耐心。
後來,我聽說馮堅屍體的嘴裡沒有舌頭,我去問了王總,他承認是他割下來的,他說這樣他才解氣。
我本以為這事就這麼完了,可是沒有,那天王總給了我一把鑰匙,並交待了我另外一件事。他說這鑰匙是劉思思家樓上住戶的,他讓我在那裡住一晚上,趁半夜把一根黑色的布條綁到劉思思的防護欄上。之後他給了我一個包,包裡除了黑色的布條,還有登山繩索和打地鋪用的東西。他叮囑我必須白天進去,睡一晚上再出來,不然會被保安記住。
我問他為什麼要做這件事,他說馮堅生前喜歡劉思思,變成鬼後肯定會去找她,而那黑布條可以打散他的魂魄,他說馮堅殺了王澤,他要讓馮堅死了都不得安寧。我想著馮堅也確實可恨,並且這件事是傷鬼而不是傷人,我答應得很乾脆,按著他說的去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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