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在提問中指出:“關於武萬全是否是自首這一點在本案中其實並不十分重要。藥.家.鑫的案.件在審理中,法庭就沒有接受關於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這樣的訴求。”
“很遺憾,我不得不認為這位新聞界的朋友不是得了健忘症就一定是大腦進水了。”楊太平毫不客氣的反唇相譏:“抓獲歸案和主動投案不僅是文.字上的表述不同,在法.律的界定上更是冰.火兩重天!藥.家.鑫那是怎麼回事?開車撞了人生怕人家記住了車牌,下車殺.人滅.口,不分物件、不管場合、不顧後果,想想就會感到心驚肉跳。”
“藥.家.鑫為什麼會去自首?那是因為他和他的家人自認為罪不該死,以及可以以錢買命才去自首的,這樣的傢伙如果不屬於罪.大.惡.極、罪不容恕那就是司法.不.公、判.決有誤!”楊天平話題一扭,回到了吹風會的主題上:“可是我的當事人所作所為事出有因,與藥.家.鑫的所謂激.情殺.人有著本質不同的區別,更況且他之所以去自首,本來就是抱定了必死無疑的信念,想堂堂正正的當一回武松,當一回男子漢大丈夫。不管各位怎麼想,反正我認為我的當事人是一個很有責任感、很有男人味的人物,這也就是我為什麼會答應擔任他的辯護律師的重要原因。”
77.原來並不那麼簡單
“據我所知,太平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歷來很貴,就是在擔任企業的律師顧問上也同樣收入很可觀。”有記者在提問:“而且據說事務所在經濟類的案.件的受理上的經濟效益也很不錯,就是不知道武萬全的辯護費是由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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