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萬江的身材跟李文龍差不多,只是稍稍有些發福,買衣服的時候李文龍就是比量著自己買的,然後又大了那麼一個號,沒想到穿上還真的挺合身的,尤其是林萬江本就有著威嚴的氣勢,現在穿上這件羊毛風衣,不單單是溫度上來了,關鍵是風度出來了,有人以為只要是身材夠好就可以穿上風衣彰顯自己的氣度,其實,關鍵是你本身所用的氣質,這種氣質不是誰都能有的,有氣質做鋪墊,你穿出來才有風度,沒有氣質做鋪墊,這件衣服在你身上就只能是一件保暖用品,根本不能顯示出它的魅力,但如果你本身就有一定的基礎就不一樣了,就像林萬江這樣的,本身就是久居高位的老闆,身上有一種不怒而威的氣勢,這種氣勢再加上這種很顯氣度的風衣,想不威風都難。
“嗯,嗯,不錯。”林萬江雖然是男人,但是並不代表就不瞭解衣服的行情,要知道,這些年他沒有找另一半,平日裡都是自己打理自己,對於衣服也是很有研究的,入手一摸就知道這件衣服的價值,尤其是當摸到那衣領的時候,一下就看出這至少應該是獺兔毛的,再摸一把裡面的內襯,暗暗合計了一下,這件衣服絕對在五位數了。
林萬江不缺衣服,只要是他隨便一說,什麼樣式的衣服都會有人在第一時間內送過來,但是,以往的那些衣服穿在身上從來沒有這次這麼貼心過,就只是因為,這件衣服是出自李文龍的手給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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