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隊說,就在我去蘇州的那天早上馮科接到電話就走了,至於去哪兒他也不方便問,不過臨走前倒是讓我告訴你案子處理好以後打溫老的電話。
我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又問吳隊,那這孩子的家人那邊怎麼說,他們願意認養不?
吳隊聞言苦澀的搖了搖頭,嘆氣道:鄧晨的家人這次不知道為什麼跟鐵了心似的,說什麼都不願意,哪怕我們局長都親自發話了,只要他們願意認養,孩子將來的學雜費什麼的局裡給湊!
就這都不願意?
我皺了皺眉,這家人還是不是人啊?
事實上人與人的觀點是不同的,可血緣這層關係是不可抹滅的,但是如果人家真的不願意認養,就算咱們強行使用法律來迫使,將來苦的也還是孩子。
回到龍山以後,我依舊住在招待所裡,孩子一直我帶著,不到三天,我就已經瀕臨崩潰了。
期間我抱著孩子去了縣局,想讓他們想辦法解決,可縣局方面也沒辦法,說真要是不行就給送龍山的孤兒院。
我當時氣就不打一處來,這要是送龍山孤兒院還不如留在蘇州孤兒院呢,起碼那邊的經濟條件比這邊好,何必多此一舉的呢?
就在我們對孩子的事情上一籌莫展的時候,一個故人的到來,讓這件事情發生了轉機。
這個人是誰呢?
是身披袈裟瑛嘉活佛!
當時我抱著小臣兒在招待所附近的一處小公園裡溜達曬太陽,恰好碰到了正端坐在公園裡的瑛嘉活佛,他鄉遇故知是讓人覺得格外親切的,本來以為是偶遇,卻是沒想到瑛嘉活佛卻說是特意因為這孩子的事兒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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